在人类进化的过程中,性等级现象依然客观存在,它不是由人为划分形成的,但是这种性等级已经不再是仅仅依据生理的上强壮程度。在人类最早的社会形态中,最雄壮的和最强健的男性,性等级也最高。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,生理上的优越逐渐被财富、地位、声望等条件所替代。区分性等级的标准和条件,逐渐脱离原有的动物基础,而且人类女性也逐渐地获得了越来越多的主动选择的权力和机会。
性等级的存在和区分标准的变化,使人类的婚姻产生了不同的历史形式。在依据生理强壮程度区分性等级的时代,大多数男人与女人都不可能拥有结婚的机会。在后来的农业社会里,性等级的区分主要以财产数量为依据,因此婚姻的实质也是一种买卖和占有。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以后,性等级日益依据个人的多方面条件而定,而不仅仅是由财富决定。
